四川专业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四川专业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竭诚为你服务。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是四川知名大型交通事故赔偿网站,依托四川知名律师事务所—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力邀四川资深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队精心打造,在业内享有美誉【律师咨询热线:028-83111807,地址: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以“最大限度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利益”为服务宗旨,以“证明成功的最好方法就是不断的成功下去”为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每一个当事人权益,多年来承办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成果斐然,广受社会各界好评。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专注于交通事故赔偿领域,在交通事故赔偿谈判、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处理、交通事故诉讼等多个权威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委托代理等专业法律服务。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发展多年,现为整合资源、优化平台,经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对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进行改版和升级,本网希望通过此次升级为您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