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何某骑自行车经过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由于接到家人电话,何某急匆匆的欲过马路赶回家。经过辅道时,孙某驾驶公司的面包车,由主道违规变道进入辅道,将何某撞伤。何某当场晕厥,在驾驶员、路人的帮助下,何某被送到华西医院就诊。 详细>
2011年初,尚某驾驶摩托车在该县某镇弯道处行驶与刘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尚某便打电话通知了被告李某等多人赶到现场,并与闻讯赶来的面包车车主程某就车辆赔偿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中被告李某用匕首将程某刺伤。
2011年4月16日晚,康某驾驶个体经营户周某的小型货车行驶在简阳市滨河路,将56岁的老人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110、120以及施工领导均赶往现场。确认徐某当场死亡后,开发商及时通知了徐某家人。事发当日,徐某家人从老家威远赶往成都处理相关事宜。开发商一度希望和徐某家人协商解决此事,并答应愿意赔偿。
激烈的法庭辩论: 当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时,庭审气氛骤然紧张。被告和第三人提出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必须满足“收入来源于城市,生活在城市”这两个方面的要求。而死者蒋某是一名儿童,对于“收入来源于城市”这一点根本无法也不可能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蒋某自然应当按照农村人口标准进行赔偿。 鉴于此,本网..
2010年1月27日,本网代理杨女士与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事故纠纷一案调解结案,成功索赔近20万元。2010年12月,怀孕8个多月的杨女士突然出现羊水破裂,情况危机,被家人送往妇幼保健院。入院后,医院对患者进行了剖腹产手术,但由于婴儿缺氧,导致死亡。
秦某,系四川省德阳人,2007年9月开始到成都某超市从事清洁工作。事发时,秦某在工作期间打扫洗手间,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至右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50余天。该工伤事故后经劳动局认定和鉴定,确认为六级工伤。秦某与超市协商多次,双方无法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