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5日下午4时许,16岁的黄某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年仅14岁的好朋友付某驾驶并乘坐该摩托车,该车沿大悟县城关镇城中南路向北行驶至大悟县城关镇政府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车辆的过程中,行驶至道路左侧,遇被告张某驾驶摩托车相向行驶,二车相撞,导致原告黄成、被告付磊受伤、二车受损。原告黄某在县人民医院、孝感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共37天,医疗费共计55876...
2009年10月15日18时,王宝驾驶车该出租车行驶至大兴区芦花路时,与刘飞所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队认定,刘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辉、王宝将该出租车送去修理厂修理,该车于2009年10月31日修理完毕出厂。
刘薇的双亲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肇事大货车车主、司机及保险公司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判令肇事车主及司机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0余万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薇的丈夫未提起诉讼。
弗拉斯2007年驾车驶出这条高速公路时拒绝交纳过路费。弗拉斯是一名律师,他认为,公路正在维修,不符合标准。收费站工作人员阻止他驶离出口超过1个小时。
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巽岙村铁路边,张某年仅四岁的女儿被疾驰而来的、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5108次列车撞飞至铁道边草丛中。随后张某女儿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医治无效身亡
家住汤阴县城关镇某街道的张震,在一家工厂上班。7月15日的晚上,张震和几个朋友喝酒之后,一时兴起要驾驶着自己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载着女友朱莉兜风。朱莉当时没有反对,径直坐上张震的摩托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飞驰兜风。当该摩托车行驶至光明路时,与其同向正常行驶的一辆卡车追尾。因朱莉未带头盔造成其头部严重摔伤住院,张震自己的腿骨也被摔断
原告诉称,2010年8月3日,原告的爱人带着小银狐犬穿过人行横道时,被告出租车公司的司机驾驶出租车沿自行车道行使并将小狗撞伤,小狗经诊断为“内脏出血,骨盆3、4处粉碎性骨折”。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因为该小狗为原告及家人的精神寄托,故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小狗的医疗费1500元,狂犬疫苗费150元,营养费500元,原告的误工费350元..
土方车右转弯时压上了助动车,导致骑车人当场死亡。事后,交警部门发现,土方车存在超载,而且司机的驾驶证记分竟然已达到14分。由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投保人将保险公司推上了法庭。因对判令赔款的一审判决不服,保险公司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11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这起保险合同纠纷进行了审理并当庭改判,不支持投保人..
江苏人王女士在被急救车送往老家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经治疗死亡。王女士的家属将急救车所属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女士与刘先生于2003年在老家按民间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此后随丈夫来到北京做生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生意很忙,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去年9月,刘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赔偿了死亡补偿金19万元,这笔钱全部被刘先生父母拿走。赵女士找到“公婆”要求分钱,却被认定不算儿媳而拒绝给钱。赵女士无奈将二老起诉到法院,索要死亡补偿金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