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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经济补偿金,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再就业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的一定数额货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劳动者面临重新就业...... 详细>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谈养老保险那些事儿
    日期:2011/10/18 点击:2753次

    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谈用人单位能否收取、扣押劳动者的保证金、身份证?
    日期:2011/9/17 点击:2743次

    成都工伤事故律师告诉您:我国法律命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者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告知劳动者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常见情形
    日期:2011/9/17 点击:2444次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

  • [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谈职业病是什么
    日期:2011/9/17 点击:2436次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下述机构有职业病诊断权:1、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州、盟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由上述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地区的职业病诊断。2、国务院各工业交通部门(总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业交通厅(局)、公司和各大型厂矿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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