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网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六,国庆节)至7日(星期五)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期间本网未安排律师值班,如需法律咨询请于10月8日上班时间前来事务所咨询,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全体同仁恭祝全国人民国庆节快乐!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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