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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律师 杂谈

成都律师告知劳动者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常见情形

日期:2011/9/1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成都律师告知劳动者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常见情形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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