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不听“调动“被辞退
“就因为我下班后没有留下来,就被公司炒了鱿鱼。”自贡市百家乐超市的员工郑女士感到愤愤不平,认为超市辞退她已经侵犯了她的劳动权益。昨日,该超市负责人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超市作出这一决定,是因为郑女士不服从安排造成的。对于此事,相关律师认为,超市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以就此事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
7月12日下午,正在百家乐超市上班的郑女士接到了老公打来的电话,说家里来了客人,要郑女士早点回家。下午6点到了下班时间,收拾好东西的郑女士正准备往家赶,这时,新来的经理却要求她留下来一会,有事情要讲。
“家里还有人等起的,我告诉他我没时间。”郑女士说,如果是和工作有关的事,为什么不上班的时候说,非要下班说呢?“我当时就给他说家里有事,有什么明天再说。”于是,郑女士不顾经理的要求,径直走出了超市。
“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第二天,来到超市的郑女士就被超市下了“逐客令”,她感到莫名其妙。愤怒的郑女士冲到了经理所在办公室,开始和经理理论。郑女士说,她从今年2月份就来到超市上班,干着文员的工作,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再怎么说,也不能说辞就辞退嘛。”
“只听到里面吵得多凶,还在拍桌子。”超市里上班的员工都听到里面的吵闹声,随后,郑女士被炒掉的消息也在超市里传开了。而对于超市为什么要辞退郑女士,超市的员工却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因为新来的经理想要杀鸡给猴看,也有的说是因为郑女士工作能力不够强。
经理:态度恶劣不好管理
昨天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找到了超市的王经理,王经理向记者道明了事情的原委。据王经理介绍,他也是刚到任三四天,由于超市经营一年多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他对超市的人事作出了调整。
“为了解决这种亏损状态,我想的就是要每个人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大。”王经理指着电脑上一份人事调动的清单说,连店长也兼任了其他职务,而清单上面,郑女士被调离了文员这一职务,改为了超市的销售人员。
因此,12日这天下班后,王经理准备将这个调动的决定告诉郑女士。“我告诉她,让她不要慌着走,耽搁两分钟。”王经理说,结果郑女士直接回了一句“不得行!”就走出了超市。
“态度太恶劣了,完全无组织无纪律,当时那么多员工都在,她根本不听招呼就走了。”王经理说,他还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员工,以后还怎样管理嘛。当天晚上,王经理就给介绍郑女士进超市的店长打了个电话,让他转告郑女士,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结果她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到办公室拍桌子大闹。”
昨日,郑女士告诉记者,超市说不开除她了。“你说都闹到这一步了,回去还有啥子意思呢?”
律师:超市的行为站不住脚
对于超市解雇职工的这一行为是站不脚的,超市以这样一种形式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有徇私报复的嫌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郑女士这种没有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如果在郑女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解雇她,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同时给予经济补偿金。“郑女士可以就此事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如果郑女士不愿意在超市工作了,可以要求超市给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