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四川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传【2019】221号〕... 详细>
目前,本网成都律师接触到一些小投资者,他们花钱购入或者租赁一些货车,雇佣驾驶员开车运货,从而获取利益。但是此类大货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的损害结果一般较小型私家车更严重。因此,这些车主(老板)咨询本网成都律师:员工开车出车祸,老板是否要承担责任。
在实践中,考虑到聘请律师介入处理交通事故的成本,一些赔偿额不高,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进行协商确定。但是,当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进行处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与索赔关系密切。 经鉴定,受伤者需要护理依赖的,依法不仅可以索赔伤残等级鉴定前医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护理费,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或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后至终身的护理费还可以索赔,而且能索赔到的数额往往较大,(例如:以每个月支付1000元的护理费计算,终身护理需要支付的护理费为:1000X12X20=240000元)。护理费的主张可以充分维护受伤者的权..
当事人程某某于2004年取得汽车驾驶执照,从事运输工作,是一个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后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参加年检,驾驶证被注销。2010年,程某某开车送货行至成都市双华路,遇行人刘某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程某某由于避让不及,将刘某撞伤,后拨打1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
一、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无论是“私了”还是“公了”,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解决程序。在此,本网成都律师将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流程,通过图表方式呈现给大家,希望能给大家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带来便利。
2010年9月某日晚上,资阳人老张吃完晚饭到街上散步。步行至上西街某处时准备过马路。由于天色已暗,老张并没有注意到转弯处一辆小型货车正在朝自己驶来。由于避让不及,老张被该小型货车撞倒在地。路人拨打了110和120,将老张及时送往医院就诊。诊断结果表明,老张脚部跟骨骨折、腿部髌骨、胫骨平台骨折和胸部肋骨骨折,门牙两颗脱落等伤情。经交通调查,该小型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