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日期:2011/10/2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是车方,伤者鉴定为9级伤残。在医院期间费用由我垫付的,金额为27000,后期费用是对方支付的,共计金额在三万多的样子。事故处理中心判我们各付50%责任。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把这个事情处理得我们双方损失最低?谢谢
管理员回复: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双方对此事件应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建议你及时委托我们律师介入处理,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将相关情况向保险公司如实反映,你支付的合理费用,交强险都是可以报销的。还有疑问建议拨打02866620726进行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