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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盗,造成交通事故。现在成被告,请问我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3/7/15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的一辆汽车被盗,案发后我及时报了警,可是两个月后,我收到了法院传票,我成了交通事故的被告,请问我要承担责任吗?

管理员回复:你还,刘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使用被盗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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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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