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何先生!本网成都工伤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外出办事是由单位领导安排,属于工作的一部分与工作有关,是工作的延续,因此时间、活动场所也是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续,直接回家应当视为下班途中,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本网咨询电话:1588109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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