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舅妈在超市上班,上月初她下班准备回家的时候,超市经理看见没人搬啤酒就叫我舅妈去帮忙,结果在搬运工程中滑倒造成骨折,现在经理不承认指派我舅妈工作,请问我舅妈的伤属于工伤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欧先生!本网
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一是经过单位负责人或者职工领导指派,二是该指派的临时工作有利于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经理不承认指派事实,但是你舅妈的工作是有利于超市的利益,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