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我在一个工地做排线工作。今年初,在工作的时候,手不小心被电锯割伤住进医院,现在右手基本残疾。老板把我的医院费给我支付了,但是对于我的其他赔偿,他只字不提。请问我要怎样告他?我在工地干了都快三年了,但是一直没有签合同,我这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何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劳动法》规定,你们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你首先需要向仲裁委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确定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你再向仲裁委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获得赔偿。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