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魏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该建筑物内的使用者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应当将该建筑物的使用者作为共同被告。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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