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个技校的学生,我们学校老师和另一个学校的老师组织篮球比赛,因为我的篮球打得不错,就叫我以老师的名义参加比赛,在比赛的过程中我不小心造成左脚骨折,学校对我不闻不问,我想请问下我可以找学校赔偿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陈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你受邀为学校参加比赛,学校是受益者。你参加比赛体现的也是学校的意志。学校应当为你的伤害承担责任,你可以首先向你们学校这次比赛的组织者提出赔偿意见,在根据具体情况寻求解决办法。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