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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公干,办点私事受到伤害怎么办?

日期:2013/2/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领导派我出去送一份文件,因为和家是一条路我就回去换了一件衣服,在下楼的时候因为不注意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大腿骨折。我讯问过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想咨询下你们?

管理员回复:

你好,魏先生!本网成都工伤事故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接受领导安排到本单位工作范围外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在本案中你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因为个人私事,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建议你积极与单位协商,请求单位处于人道方面考虑给你一定的帮助!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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