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是一个加工厂的领班。在上班的时候,因为一个员工不按操作方法做事我就说了他几句。结果被他一顿暴打,造成我严重受伤,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打我的人被刑事拘留了。我问了下我的领导我这属于工伤吗?他们说这是我们私人造成的不属于工伤,叫我找打我的人。我很郁闷我想请问下,我算不算工伤?
管理员回复:你好,杨先生!本网
成都工事故律师对你的问题咨询如下:你受伤害的原因是因为工作,《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的的伤害,应当属于工伤。如果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没有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在一年之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