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好!我想请问下,我在1月7日下午下班的时候,骑车去医院看我的朋友,回来的路上被一辆小车撞成右腿骨折,住院五天现在在家休养。我想请问下我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魏先生!本网成都工伤事故律师现在为你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费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符合两点即合理的时间与合理的路线。你下班因为个人私事,与工作没有关系,所以不应被认定为工伤。你只有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肇事司机赔偿。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