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前几天晚上回家,在小区门口叫保安开门,哪知道保安把门打开就破口大骂,我和他争执了几句,他就动手打我,把我的鼻血打出来。我报了警,警察叫我先去医院检查,然后做了调查,因为我没有什么大碍,警察叫我们调解,保安赔偿我医药费。但我找物管公司理论时,物管公司说叫我找打人的保安,可是保安已经被他们辞退,请问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你好,李先生!本网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为你解答你的咨询:在本案中,保安属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将你打伤。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应当由保安和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