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是开货运车的,元旦我去绵阳,我正常行驶在路上,这时冲出来一个小孩,我一个急刹车,猛打方向盘。冲出了路边,把路边摆的水果摊全部撞坏,我下车查看,原来小孩就是这水果摊主的小孩,他们没有感谢我的临时处置,却一个劲的要我赔偿,我想请问下,我没有错该不该赔偿?小孩要不要承担责任?
管理员回复:你好,魏先生!本网成都交通事故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据你说的情况,你的行为应当属于紧急避险。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在办案中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你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你们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协商处理此事。如需其他咨询可以致电本网: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