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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冤枉造成精神伤害可以要求损失吗?

日期:2012/12/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有个亲戚在我们镇的一个厂里上班,她们厂里掉了东西。没有查出是谁偷的,但跟她有过节的一个员工到处说是她偷的,现在所有人都说她是小偷,我们镇上都传开了,我那个亲戚现在天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并精神恍惚。我想请问下,可以要求造谣的人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管理员回复:张女士你好!本网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在对你的问题咨询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本案中侵权人的行为,对你的亲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精神损失赔偿。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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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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