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们前天在一家羊肉汤吃饭,回家后我就出现呕吐状况,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吃了不干净的东西造成的,给我输了液还拿了药。我想请问下我可以找那家饭店赔偿吗?因为我们没有要票,他得不得赖债啊?
管理员回复:你好,罗先生!本网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在对你的问题咨询如下:你在饭店用餐导致你身体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应当承担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你因为没有发票不能证明你是在饭店吃的饭导致身体不适,饭店一般是不会主动承认的。你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通过协商赔偿损失!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