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在寝室里,我睡下铺我的同学在上床的时候,抱着笔记本电脑,一下在掉在我头上。当时只感觉头上凉凉的,一头的血。后来送到医院缝了八针。我想请问下,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有没有误工费啊?我要在寝室休息半个月医生说的,就无法上课。
管理员回复: 你好,陈先生!本网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在对你的问题咨询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17条第1款、第3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你没有工作,所以所以你没有权利主张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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