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在一家鞋厂做工,我负责操作机器,刚去老板对我们很好,我们也没有提签合同之类的事情,怕老板误会,老板也没有主动说过。但今年十月我因为操作不当,把我的右手基本本机器压碎。我当时就昏过去了。在医院住到现在,还没有好。老板给我付了十万多的医药费,但是我问他我以后咋办?他说他也不知道,我把他害的损失这么惨,我看了有关规定我应该属于工伤,但就是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请律师你帮忙解答!
管理员回复:你好,冯先生!本网成都工伤事故律师现在对你的问题进行解答:首先你的情况如果属实应当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你应当持下面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你的工伤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建议你安排家属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