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是上月中旬受的伤,当时是下午我吃完饭准备在小区走走,没想到刚刚出楼房大门,一个东西就砸在我脚上,把我痛的倒在地上。家里人听见我叫马上下楼救我,看见是一盆花。这时三楼的小郭跑下来连忙说对不起花是他儿子弄掉的,马上开车送我到医院,住了三周现在还不能动在家休养,我想问问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我们两家平时见面都要打招呼的,关系还是不错,别人也很积极赔偿。但我现在也确实受伤厉害所以问问律师,希望给一个合理赔偿!
管理员回复:你好!本网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在为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获得医疗费(根据票据、处方单实际报销)、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工作按照实际工资、没有工作参照当地一般护工)营养费(根据医生视情况而定)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时或根据医生建议)辅助器具费(根据医生嘱咐)等。既然侵权人态度积极,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此事!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