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王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加班属于正常上班时间,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建议你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后,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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