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龙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视为工伤。你虽在公司门外受伤,但受伤地点已经不属于工伤认定的三要素即“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为工伤原因”。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