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因为个人失误造成损失,老总叫我们说出事情的经过,我们几个同事就揭发了主管的过失,可是在下班的途中被主管叫人打了,公司老总说这事私人之间的事他们不管,可是我这完全是为了公司受到的伤害,请问我这属于工伤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马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的伤不属于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必须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而本案,你是在下班后的路上被打伤。你只能要求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