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添加留言

我家小孩读小学二年级,班里组织出游,我家小孩在途中摔伤,学校却坚称已经尽责不管,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日期:2013/6/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律师,我想请问下。我家小孩今年7岁,在读小学二年级。老师安排他们野外出游,在途中我家小孩摔伤,被送往医院医治,花了三千多的医药费。我们质问老师小孩为什么会摔伤,老师说这是小孩自己调皮导致的,他们已经尽了责任,不承担任何赔偿。我想请问下,老师的说法公平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管理员回复:

你好,杨先生!本网成都律师为你咨询如下: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你家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组织野外出游,应当对小孩的人身安全承担保护义务。如果造成损伤应当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本网咨询电话:028--83111807.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