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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洗澡被烫伤,是否属于工伤?

日期:2012/3/1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你好,律师,我在簇桥一家皮草加工厂上班,因为我们这个工作每天都会弄的身上很多毛,很脏,公司为我们建了洗澡堂,要求我们可以洗完了澡再回家,上个星期5的时候,我工作完了去洗澡,结果旁边的那个热水阀门突然坏了,喷出来开水,把我烫伤了,公司为我垫付了医药费,但是告诉我不属于工伤,给我医药费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心。说我已经下班了,而且受伤不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他们的说法正确不?我已经喊他们帮我申请工伤,但是公司一直不行动,我该怎么维权?

管理员回复:你好,张先生,根据你的描述,本网成都工伤事故律师解答如下:你所遇到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不为你申报工伤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由于你们的工作性质,公司要求职工下班后先洗澡再回家,这是出于对员工的保护,是法律要求单位对职工承担劳动卫生保护义务的体现,因此,有理由将洗澡视为收尾性工作的内容之一,而且,事故的发生地点尚在单位,并且是因为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原因导致,应当认定为工伤,建议与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公司未在30个工作日为你申报工伤,你可以自行申报,另外请注意,工伤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切勿措施维权的最好时机,建议尽快与本网成都工伤事故律师取得联系,以求更好的为你维权。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8-831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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