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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专栏

四川省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最新计算标准 

2021年1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四川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传【2019】221号〕... 详细>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谈交通事故全责的承担
    日期:2011/12/2 点击:1539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全责的情况也限于以下情形: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未立即停车的;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   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共同承担责任。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浅谈--连环购车后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日期:2011/12/2 点击:1428次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于2005年作出了批复,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浅析--无临时牌照、牌照过期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日期:2011/12/2 点击:1600次

    2009年5月,车主戴某没有办理临时牌照和牌照,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车主戴某没有办理临时牌照,也没有办理牌照,违反了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免责事由拒绝赔偿保险费用。法院认为,被告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投保人详细解释免责条款,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不对原告产生约束力;另外,原告车辆未办理相关证件而上路行驶,触犯的是相关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并不会..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谈分期购车交通事故赔偿
    日期:2011/12/2 点击:1357次

    在此,本网成都律师举例说明:张某购买了朋友李某的车辆,约定总价为12万,张某首次支付6万元,并可以使用该车辆,剩下6万元分三次在约定的时间汇入李某的账户。后张某驾驶该车上路发生追尾事件,与对方协商后确定支付维修费12046元。此时张某联系李某,要求李某承担一半的责任,理由是该车虽然是张某驾驶,但是车主还是李某。李某无奈,只得支付了一半的维修费用。 ..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谈“精神损失费”的支付
    日期:2011/12/2 点击:1719次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解答保险理赔“无责赔偿”
    日期:2011/12/2 点击:1637次

    本网成都律师个人认为:赔偿金首先要在投保的第三者险范围内得到赔偿,保险金不够赔偿时再按比例进行赔偿。机动车驾驶员在无事故责任时,最终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来支付,所以,司机朋友大可不必对“无责赔偿”感到恐惧。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解答死亡赔偿金家属怎么分
    日期:2011/12/2 点击:1729次

    在实践中,本网成都律师遇到一些死者家属因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死者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等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各执一词,有的主张该赔偿金是遗产,有的主张是给予被抚养人的生活救济金,最终走向诉讼。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 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多少钱?
    日期:2011/12/2 点击:2842次

    成都地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 1、城镇户口:60岁以下:大约309220元; 75岁以上:大约 77305元; 2、农村户口:60岁以下:大约103000元; 75岁以上:大约 26000元;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律师解答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赔
    日期:2011/12/2 点击:1542次

    1、关于“死亡”的统计: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2、关于“死亡”的责任追究: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区别罪与非罪的主..

  •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浅析--开他人的车出交通事故如何担责?
    日期:2011/12/1 点击:1540次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最新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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