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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超载压塌北京一桥梁,被诉赔款1500万

日期:2012-6-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在实际载重为30余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内装了140余吨沙石后,张某开车行驶至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将桥压塌。
  昨日上午,被控交通肇事罪的张某在怀柔区法院受审。法庭上,北京市交通局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分局(下称怀柔公路分局)提出1500余万的民事索赔,要求牵引车两车主和张某连带赔偿。
  超载110余吨将桥压塌
  昨日,当张某被带到法庭门外时,坐在法庭旁听席上的家人就开始掩面而泣。据检方指控,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3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桥梁垮塌。
  经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的桥梁价值1500余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检方认为,张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明知超载还是听老板的
  对于检方的指控,张某表示认罪。张某称,当晚,他像往常一样出车去拉沙石,也像往常一样走相同的路,可是走到桥上时,觉得后面一坠就掉了下去。“当时我就摔晕了。”张某说,几个小时后,他才被公安机关带走。
  张某还称,半挂车实际载重是30余吨,但当晚他拉了有140余吨的沙石。“我知道超载是违法的,但是老板规定让我这么拉的……”张某说,“我也是打工的,每个月只拿4000元的固定工资。”
  面临1500万连带赔偿
  法庭辩论中,检方认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且无力赔偿,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至6年。
  张某的两名辩护人认为,当时还有很多超载车辆通行,张某驾驶超载车,没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认为被查顶多就是罚款;另外,本次事故张某也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事发时桥附近并没有限重标志,管理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有责任,因此,一名律师建议对张某在三年以下量刑,另一名律师则建议在四年量刑。
  不过,怀柔公路分局对此有异议,称当时在公路上设有限高限重的标志。当庭,怀柔公路分局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车主父子俩和张某连带赔偿1500余万。
  对此,张某称自己家里贫穷,没有能力赔偿。车主父子也称,他们会尽力赔偿,但以现在的经济能力肯定赔不起。当法官问车主父子是否愿意把车辆拍卖支付赔偿款时,车主父子表示,“一切听法庭的。”
  该案当庭未作宣判。
  新闻回放
  怀柔宝山寺白河桥长230多米,是北京最长的钢架拱桥。2011年7月19日凌晨,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致使该桥坍塌。
  据介绍,宝山寺白河桥1987年建成,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6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后,全市加大了治超力度,加强对重载交通路线的流动治超,设置防止超宽、超高设施,有效保护公路桥梁设施。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四川侵权赔偿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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