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人捐的钱还给别人,天经地义。”湖南人谷臣权在惠阳区打工致伤残,历经3年,拿到法院执行款后,又主动偿还当初法院救济的2万元。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通讯员吕春芳 潘智慧 “把别人捐的钱还给别人,天经地义。”湖南人谷臣权在惠阳区打工致伤残,历经3年,拿到法院执行款后,又主动偿还当初法院救济的2万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谷臣权来自湖南张家界,今年40多岁,他说,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十分贫穷,所以,自1999年起来到惠州打工。
2007年8月,谷在惠阳区镇隆某个体塑胶加工店担任操作工,操作再生机械时发生意外,左手被完全切掉,后被认定为五级伤残。案件经惠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方刘某须向谷臣权赔偿残疾补助、医疗、假肢更换费用等共27万多元。刘某不服裁决,同年向惠阳区院提起诉讼,2008年4月,惠阳区法院维持了裁决结果。(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但是,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刘某却逃之夭夭,下落不明,而其加工厂也被注销了。惠阳法院法官在查控刘某的财产,也没发现刘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昨日,谷对南都记者说,当时由于不能工作,吃住都没着落了;又因为打官司,把回家路费也耗上了。以前家里全靠他经济支持,当时已经无法对他提供帮助。惠阳法院说,鉴于这种特殊情况,2010年,经过法院努力做工作,有单位愿意通过惠阳法院捐助2万元,作为对谷某的司法救助。“当时,法官也给谷某讲了这2万元的来历。”
2010年底,执行法官几经调查终于发现,潜逃的刘某和其哥哥刘某共同拥有一套位于惠州市某小区的别墅。法院找到该别墅并对其进行了查封,然后找到刘某向其提出了分家析产的解决办法,告知法院将对他们兄弟共同拥有的该套别墅进行拍卖,他们每人将获得拍卖款的50%。同时谷也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拍卖分割该房产的诉讼,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新进展
今年5月,刘某为了保住房子不被拍卖,和谷臣权一起来到惠阳区法院,在法官主持下,达成由刘某代其弟一次性向谷某支付30万元执行款的协议。过后,刘某如约履行了协议内容。昨日,谷臣权拿到赔偿款除了感谢法院外,还主动退还2万元救助金给惠阳法院。(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