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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日期:2012-2-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昨晚开车和另一车追尾,但经交警介入调查后发现那个车子是一辆报废车,请问我是否可以免责不用赔偿呢?

管理员回复:你好王先生,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本网四川交通事故律师认为,你的追尾责任和对方车辆自身报废的问题属于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并不能相互抵消。此次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警会做出认定,而对方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处罚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为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及时与本网四川交通事故律师联系,联系电话:028-831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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