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聘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日期:2012-2-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2011年7月12日病人做内痔和瘘管手术,当天病人血压为188,医生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了手术,导致病人半月后大出血,明明医生说把瘘管一起手术却实际未做(但手术病历记录却是做了的),于9月6日病人做第二次手术,医生根据彩超做瘘管手术,却又对第一次手术未切除干净的内痔进行了手术(明明做了这一手术病历上又没这记录)。一个星期后病人又大出血,医生又打麻药缝针止血。9月20日病人晕倒,发现血糖升高,后确诊为糖尿病(之前病人无糖尿病史),到目前病人痔疮手术后的症状一直坐不得,一坐就痛。病人患高压血5年左右,之前未发现有糖尿病史,未控制血压进行了手术,会不会引起了糖尿病 (或加重了病人糖尿病的病情), 一个痔疮小手术,病人现在的症状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四个多月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康复。医生在两三次手术中有没有过错。
管理员回复: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医生在此次手术中是存在过错的。本律师记得你曾电话咨询过,何律师已经为你详细解答过了,为了节约资源,请不要重复提问。建议你带上相关病历资料,到本事务所详细了解情况。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建议你来之前与咨询律师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