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成都最好的医疗事故律师
日期:2011-9-22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留言内容:我老婆在医院生小孩,全部手续都是在医院办的,也是在医院建的卡,按照医院的要求做了检查,但是现在小孩生下来才3天就死了,检查说是肺部发育不全,呼吸不畅,导致死亡,我们认为是医院的责任,请问可以告医院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成都医疗事故律师认为该情况医院可能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孕妇在怀孕期间都会进行B超、彩超检查,通过上述检查,可以检测出胎儿身体的血液循环是否正常,从而确定胎儿发育的健康状况。如果是胎儿肺部发育不全,可以预先对胎儿所患问题进行救治,出生后也可以对小孩进行救治。成都医疗事故律师免费咨询热线:02866620726,建议你拨打电话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成都律师根据你的情况做进一步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