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律师,你好,我在遂宁一个工地上做活路,上个月在做活路的时候,从4米高的工作台上摔下来,右边小腿粉碎性骨折了,牙齿也泮断了两颗,当时工友把我送去了医院,叫来了我家人,我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刚出院就得知带我们来打工的那个工头已经跑了,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但我的工友都可以证明我在这个工地上已经干了快半年了,还有工资卡,我的情况算是工伤不?包工头跑了我可以找工地赔药费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据你的描述,本网四川律师作出以下回复:
你的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与包工头是否跑了没有关系。由于你与工地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需要证明与工地上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比如考勤卡、工牌、有你名字的公司文件、服装、工友的证明等等,另外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认定的结果要求工地进行赔偿。为了更好的为你维权,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代为办理,若有疑问你还可以拨打02866620726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