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何某骑自行车经过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由于接到家人电话,何某急匆匆的欲过马路赶回家。经过辅道时,孙某驾驶公司的面包车,由主道违规变道进入辅道,将何某撞伤。何某当场晕厥,在驾驶员、路人的帮助下,何某被送到华西医院就诊。 详细>
2011年6月,何某骑自行车经过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由于接到家人电话,何某急匆匆的欲过马路赶回家。经过辅道时,孙某驾驶公司的面包车,由主道违规变道进入辅道,将何某撞伤。何某当场晕厥,在驾驶员、路人的帮助下,何某被送到华西医院就诊。
本网知名律师指导朱某做了相应的证据保全,并为朱某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在诉前准备工作就绪后,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了成都某劳动局,要求确认公司与朱某的事实劳动关系。面对诉讼,公司急了,在知名律师的软硬皆施下,公司答应和解,承认了公司与朱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并对朱某进行了工伤赔偿。朱某未经历漫长的诉讼就拿到了工伤赔偿金,对本网知名律师深表感谢..
2011年初,尚某驾驶摩托车在该县某镇弯道处行驶与刘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尚某便打电话通知了被告李某等多人赶到现场,并与闻讯赶来的面包车车主程某就车辆赔偿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中被告李某用匕首将程某刺伤。
2011年4月16日晚,康某驾驶个体经营户周某的小型货车行驶在简阳市滨河路,将56岁的老人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110、120以及施工领导均赶往现场。确认徐某当场死亡后,开发商及时通知了徐某家人。事发当日,徐某家人从老家威远赶往成都处理相关事宜。开发商一度希望和徐某家人协商解决此事,并答应愿意赔偿。
激烈的法庭辩论: 当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时,庭审气氛骤然紧张。被告和第三人提出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必须满足“收入来源于城市,生活在城市”这两个方面的要求。而死者蒋某是一名儿童,对于“收入来源于城市”这一点根本无法也不可能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蒋某自然应当按照农村人口标准进行赔偿。 鉴于此,本网..
2010年1月27日,本网代理杨女士与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事故纠纷一案调解结案,成功索赔近20万元。2010年12月,怀孕8个多月的杨女士突然出现羊水破裂,情况危机,被家人送往妇幼保健院。入院后,医院对患者进行了剖腹产手术,但由于婴儿缺氧,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