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潘女士:我女儿去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经法院调解,肇事方赔偿我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29万元。我女儿去世前已经结婚,但未育。赔偿款交到法院后,女婿称29万元是遗产,要求平分此款。请问,这29万元属于遗产吗?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你女婿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而本案中的29万元是因为你女儿死亡,肇事方支付的赔偿款,是因你女儿死亡而获得的法律上的赔偿,并不是你女儿生前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遗产。你们可以和你女婿协商处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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