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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释法

医疗事故专题(二)通过司法救济缓解医患矛盾

日期:2011-11-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医疗事故专题(二)通过司法救济缓解医患矛盾


    根据《广州日报·东莞新闻》的报道,11月4日,广州东莞的3岁小孩在自家农庄鱼池里淹溺。送院仅7分钟,院方宣布:小可爱离开了这个世界。家属称,抢救时的心电图显示,小孩仍有心跳。家属怀疑,施救草草结束皆因医生未得“红包”。有学者在记录本事件中讲述了医患关系之间存在刻板成见和信任危机(见本网http://www.scpcls.com/58/63/2011118113111.html),本网成都律师对其观点十分赞成。但是本网成都律师认为建立信任和改变成见是需要漫长的道德洗礼和文化陶冶的,要改变医患之间的刻板成见,要求医患双方都理性的对待医疗纠纷,将是任重而道远的事情。我们迫切的需要一种救济途径来缓解医患矛盾!在此,本网成都律师认为及时的“司法救济途径”之成效将远远快于要求医患双方“理性对待”。
    本网成都律师在与患者及家属的接触过程中发现,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患者和家属能够如同上文作者那般理性和真诚。当面对可能存在的医疗事故时,患者及家属往往会将自己的痛苦无限扩大,而事实上,他们所遭遇的损害大多也确确实实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更多的是失去健康、失去生命、亲人乃至唯一生活支持的一种精神上的毁灭性打击。
    当理智的人倡导患者及家属用理智的态度对待医患矛盾时,这无疑是十分苛刻的要求。本网成都律师向来对提供过帮助的人心存感激,对生活也是充满了感恩和期待。因此,本网成都律师很能理解当医生拯救过100个病人,而因为1次医疗事故就被判入地狱的憋屈。但是,又是否有人能够理解,医生的一次失误,只是职业生涯中的一次不光彩,抹杀的可能只是这位医生的荣耀,但是对患者而言,健康没有办法挽回,生命没有办法挽回,患者及家属失去的将是一生一世珍爱的东西。当患者内心的痛楚和辛酸无法得到及时的、公正的救济时,苛求患者及家属用一颗博大的心去关爱、去原谅、去理智,无疑是强人所难,太过于残忍和苛刻。
    本网成都律师的朋友也有医务人员,在与其交谈过程中能明白做医生的难处。他常常抱怨救治病人于危难之中那是医生的职责,受到别人的感谢也就只言片语,然而有丁点的失误他将从医生变成魔鬼,从救世主变成十恶不赦的罪人,常常埋怨法律的规定太过于苛刻。本网成都律师理解医生的苦衷和所承受的压力,也知晓如今社会医患矛盾的尖锐,但依旧坚持呼吁,希望医疗纠纷的司法救济来的更快捷一些,对医疗事故的处罚来的更有力一些。因为在面对健康和生命时,我们没有可以计算概率的机会,我们别无选择,任何人都伤不起。
    本网成都律师常常在思考,为何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一样给他人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了伤害,为何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一样为过失致人损伤,然而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的矛盾却没有医患矛盾尖锐和突出。
    本网成都律师并非认为是医疗事故中的患者及医生素质较驾驶员等有着天壤之别,而是在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法救济途径更便捷、更及时。
    1、 在交通事故中,从事故发生到责认定任,通常仅仅只需要花费10天时间,而医疗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可能耗费当事人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2、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国有比较完善的赔付机制,对于需要继续救治的伤者大多都会提供比较充分的保险理赔。然而,在医患纠纷中,大多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得不到保障,需要转院至更高水平医院就医的患者,往往将遭遇后备“物资”不足的状况。
    于是,在患者身体遭遇到一定的伤害时,却无人就此伤害的相关情况进行及时的责任划分,也无人对患者的下一步治疗提供帮助,患者及家属心中将要对抗如何巨大的恐惧、愤怒、无助和歇斯底里?在此情况下,有哪一名患者和家属能够再理智、再等待、再信任、再原谅?如此一来,医患矛盾想要得到缓解就自然难于上青天了!
    在医学不断发展的今天,在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的今天,在患者依旧离不开医者的今天,在医者不断恐惧患者闹事的今天,唯一能够使得医患矛盾及时解决的便捷途径就是通过制度寻求公正和公平。本网成都律师始终相信,人的内心都是自己的道德底线,没有人会以彰显自身的残暴而自豪。当合理的司法救济及时的抚平了患者的心伤,那么又有谁愿意没日没夜的坐在医院门口,拉着横幅,和医生、和医院过不去呢?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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