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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事故律师 释法

从“活婴”当成“死婴”事件看中国医患关系的信任危机

日期:2011-11-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从“活婴”当成“死婴”事件看中国医患关系的信任危机


    11月3日,网络爆出一起发生于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错把早产儿当死婴丢厕所”的事件,旋即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该起“活婴”当“死婴”的乌龙事件发生在10月26日清晨,入住这家医院已有两天的刘冬梅早产下一婴儿,护士告知家属是女婴,生下来已死亡,并将婴儿装进塑料袋丢进厕所。半个多小时后,赶到的亲属要求查看,却发现“死婴”居然还在动,并且是一名男婴。
    整起事件,让人听起来玄而又玄,人死后复活之类奇事并非没有,但在场的医护人员因何缘由判断婴儿是女婴,难道缺乏基本常识?又为何在未经任何仪器检测,仅凭经验就判断婴儿已经死亡?是否进行过必要的抢救?如此草率就将婴儿扔进厕所,难道这就是他们平常处事的方法?这让本网成都律师大为震惊!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亲属及时赶到,去厕所看一下这个婴儿,那后果会怎样?有人会说这是一个奇迹,但这是多么心酸的一个“奇迹”!这不过是众多人安慰自己的托辞!这次事件中,让我们看到了医院内部的乱象林立,除了错将“活婴”当成“死婴”丢弃,整个接生过程中,仅有护士在处理,而医生却至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纵使这两个护士因为缺乏经验而判断婴儿已经死亡,但婴儿是男是女总该分的清楚吧?事已至此,本网成都律师不禁要问,佛山南海红十字会医院的管理究竟乱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从小我们就知道,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生病打针要找医生伯伯,而现如今,我们看到老奶奶不敢再扶,扶了警察叔叔很可能会找你“深入交谈”;而生病打针后不是没钱看病,就是看病的过程惊心动魄,提心吊胆,恨不得对医生伯伯的诊断过程进行全程拍摄。个中辛酸,相信每一个民众都深有体会,隐患纠纷俨然成为了笼罩在民众头上的阴影,挥之不去。此次事件一出,又引发了一场医患关系的全民大讨论,一方面是患者一方对于医疗机构的怀疑加剧,另一方面是医疗机构为了自保,每个治疗环节都恨不得让家属签字确认。
    本网成都律师认为,所谓的医患关系的紧张,其首要原因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了足够的信任。
    医疗,涉及民生,与每个人利益息息相关。近些年来,由于某些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延误诊治,医疗事故频发,在这种背景之下,有人为了能获得更好的救治,不惜奔波寻找熟人,赠送红包,虽然极不情愿,但受现实所迫往往感到无能为力,即使是最后能康复出院,也对医院和医生失去好感。另一个方面,目前,我国医疗纠纷的鉴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医学会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医疗鉴定;二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的因果关系鉴定即司法鉴定。医学会主持的鉴定,一般从省市抽调医生进行,医学会本身也属卫生部门管辖,与医院、卫生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医疗鉴定往往不被患者家属认可。所以,很多荒唐的鉴定结论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判案的唯一标准。本该救死扶伤的医院在夺去了患者健康和生命之后,进一步通过造假和疏通关系,使患者家属继续陷入无处维权的泥沼。
    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之下,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医患之间的信任也面临着崩塌的危险,这对患者、医院、医生甚至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医生从来都被标有“白衣天使”的标签,这不仅仅代表着医生需要精湛的医术,同时还需要崇高的品德。现代社会,利益追逐,工具性的膨胀使得医生这个行业也难免被“污染”。但无论如何,作为救死扶伤的行业,医护人员必须树立起更高标准的职业要求,这是一条必须恪守、不容辩驳的一条底线。
    本网成都律师认为,要解决目前医患之间的信任危机,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除了探寻更为合理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改变现有的各医院“弟兄间互为鉴定”的鉴定机制,使鉴定机构独立化;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医德医风的整治,完善医疗伤害的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上对这种管理混乱、医德沦丧的医院及医生加以重罚和威震。但愿这次的“活婴”当成“死婴”的乌龙事件不要再发生,这样的“奇迹”让人不堪承受。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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