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释法

好意同乘赔偿责任可减轻

日期:2012-6-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某天下班时,经同事莉莉的请求,李刚开车载她一起回家。在途中,李刚因闯红灯与一辆中巴车相撞,后中巴车逃逸。李刚只受了点轻伤,但莉莉却左腿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莉莉出院后,找到李刚,要求他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李刚则认为,自己是无偿搭载莉莉回家,故不同意承担其医疗费用。因协商未果,莉莉一纸诉状将李刚告上了法庭。
  说法:本案涉及到“好意同乘”问题。好意同乘也就是通常说的搭便车,它是指搭乘人经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同意而无偿搭乘的行为。由于好意同乘实质就是助人为乐,符合我国民法理论中的善良风俗原则,司法实践中均会酌情减轻驾驶者一方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刚在驾车过程中闯红灯以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莉莉受伤,主观上具有重大过错,构成一般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李刚无偿搭载莉莉回家,构成好意同乘,故可酌情减轻李刚的赔偿责任。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编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首席律师 胡云 胡静 赵明月 王兰颖 冯亚亮 李锐 秦锋